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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公房税费

2019-03-05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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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践中,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住房资源日益紧张。我国每座城市都有公租房,公租房的承租人只拥有对公租房的承租权,承租权是不能被继承的,那么北京二手房公房税费要怎么计算呢?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北京二手房公房税费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北京二手房公房税费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中介费:一般是房款的2%~3%

  二、公房买卖要注意什么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那么,公房过户手续如何办理,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办理已购公房过户的过程大体如下:产权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如产权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直接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公房不可以自由买卖,如果要买卖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需要经过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国资委批准。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一)购房过程中购房人去世的,如何办理产权手续

  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二)承租人的继承人是否有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的权利

  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根据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是可以变更承租人。

  三、公产房的性质

  所谓公产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

  第二种是单位自管产。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产。

  第三种公产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两种,在北京交易时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北京二手房公房税费的相关内容。综上,应缴纳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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