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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还清银行不给房产证

2013-06-0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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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席女士还清了房贷,却拿不到房产证。银行称,要拿回房产证必须征得开发商同意。联建的两家开发商因整幢楼有一户出现逾期未还贷产生经济纠纷,席女士受到牵连。开发商起纠纷银行拉偏架2002年9月10日...

  席女士还清了房贷,却拿不到房产证。银行称,要拿回房产证必须征得开发商同意。联建的两家开发商因整幢楼有一户出现逾期未还贷产生经济纠纷,席女士受到牵连。

  开发商起纠纷 银行“拉偏架”

  2002年9月10日,席女士购买了西安达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康公司)开发的太白小区13#楼的一套住房和地下室,共计284611.6元,当天,她就与该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该项目是达康公司与西安市雁塔区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联建,达康公司又让席女士签订了六份与某公司的该商品房买卖合同。

  席女士向达康公司首付8万多元后,2002年9月27日又以10年按揭的形式通过某公司办理了20万元的贷款,某公司指定银行是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南关支行。

  2008年3月3日,席女士提前还清了按揭贷款。随后,她拿着该行提供的《西安市房地产他项权利注销身份证明书》在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了注销抵押登记后,与银行的按揭贷款手续全部结清。

  当她去工行南关支行领取自己的房产证时,却被告知,要拿房产证,必须征得开发商某公司的同意。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让她再去找达康公司,敦促达康公司归还某公司的相关费用。“两个开发商之间出现经济纠纷却要业主去解决,实在是让人想不通!银行介入两公司纠纷‘拉偏架’的做法让人费解!”席女士说,从3月10日开始,她按照某公司的要求给达康公司负责人打电话,但一听到是太白小区的事情,电话很快挂断。

  一户逾期未还贷 其他业主受牵连

  27日下午,某公司销售部一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知道此事对席女士不公平,但他们也没有办法。据她称,达康公司开发的太白小区13#楼,是由某公司向银行担保办理按揭。因13#楼一住户办理按揭贷款后,出现了3000多元的逾期未还款,某公司作为担保公司被工行南关支行从相关费用中扣除。某公司认为,这3000多元的费用应该由达康公司来承担,而达康公司则让某公司向逾期未还款的业主讨要。

  该工作人员表示,整个事情确实跟席女士没关系,但某公司还是希望由席女士出面向达康公司施压,尽快解决此事。虽然对她不公平,但也没办法。

  根据某公司销售部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达康公司叶姓负责人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雷宇宁律师认为,银行以开发商与业主之间产生经济纠纷为由,拒绝返还业主的抵押凭证(房产证),不符合法律规定。

  他表示,在业主履行完借款合同的还款义务后,银行应依合同约定取消其对房屋的他项权利的限制,返还业主的房产证。银行无权以开发商之间的经济纠纷来对抗业主的返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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