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加名,婚前婚后各不同
婚前加名: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一)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二)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中心申请办理。
婚后加名: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提醒注意的是:如果是之前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写上两人的名字,之后办理两证的时候不能加名,需要在办理两证后,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购房合同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是一致的。
(一)有房无贷:手续费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
(二)有房有贷:手续费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要应该知道,对于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要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的,需要房屋所有人同意才能添加的,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利加名字。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婚后房产怎么加名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