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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取消后,这两个证关乎农民的土地归属

2017-09-13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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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业户口要取消,然而农民不开心了。根据社科院调研报告,有9成农民不愿意变成市民。他们害怕失去自己的土地,失去在农村享有的一切权益。事实上是这样的吗?农村户口取消之后,怎么证明土地是我的呢?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解答!

  农村户口取消等于失去土地?不是的!

这两个证关乎农民的土地归属

  那么,村户口取消之后,怎么证明土地是我的呢?

  在农村户口取消后,这两个证件必不可少。

  我国是在13年提出土地确权,14年提出取消农业户口,土地确权在先。这也就意味着,国家不会让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先为农民的土地、宅基地以及集体产权进行确权,明确了农民都拥有什么,然后在改变户籍制度,取消农村户口,这两个证件关系到农民土地的归属问题,所以没有办理的要抓紧办理。

  1、土地确权证:也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依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区、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的一项活动。

  换句话说,土地确权证就是土地所有权的证明,土地确权登记后,土地就等于有了身份证,以后就可以抵押贷款、担保、流转,这样我家的地不会再撂荒,利益又能得到保障。如果没有这个证明,就不能证明土地的所有权问题,一点农村户口取消了,那么再想进行土地确权就很麻烦了。

  2、不动产登记证:是一种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不允许动的房产权利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由登记机构持有。房屋是重要的财产,属于民法上的不动产的范畴。房地产登记是公示房地产物权变动情况,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法律明文规定,凡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证上的的权利人即被推定享有该项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害。

不动产权证

  提醒:出现以下5种情况是拿不到“房产证”的

  1、违章建筑:没有报建经政府批示、私建的房子。

  2、超出政府批示面积的。

  注:所谓“超标”就是向政府申请报建递交的材料图纸注明的面积是这么多,但实际建房时的面积超过申请时注明的面积。

  3、非本集体成员(或城镇户口),在农村流转宅基地建造房屋或购买房屋的。

  4、买别人的房子,但没有办过户手续。

  5、一户只有一个房产证

  如果你家一处农村房产已办理“房产证”,那么另一处农村房产想办理“房产证”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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