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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

2018-06-27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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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房屋是一个价值比较高的不动产,不动产的所属是以登记为主的的。所以在转移的时候需要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那么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如何办理呢?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大家介绍房产变更登记的相关内容吧。

​  房产变更登记办理的内容如下:

  (一)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机关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6、其他必要材料。

  (二)坐落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等名称发生改变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6、其他必要材料。

  (三)房屋翻建、改建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

  5、建设工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7、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8、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测绘平面图;

  9、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10、其他必要材料。

  (四) 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分割、合并的原因证明文件;

  5、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测绘平面图;

  6、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设计图;

  7、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8、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直接到办证大厅,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窗口、国土规划分局窗口、地税局契税窗口以及银行窗口。

  2、受理;

  3、审核(根据规定必要时安排现场查看);

  4、核准并校对记载于登记簿;

  5、发证并归档。

  三、办事时限

  1、法定时限: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名称变更登记、坐落变更登记,7个工作日;房屋翻建、改建的变更登记、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变更登记,20个工作日。

  四、收费项目

  1、住房登记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3、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登记费减半收取。

  综上所述,房产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房产变更流程是申请-受理-审核-核准并校对记载于登记簿-发证并归档。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住房登记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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