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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过户资料有哪些

2019-07-0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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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中会不会遇到这些呢?那房产赠与过户资料有哪些?以下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做好了相关资料的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法律的相关知识。所以我们要有足够的了解基本的内容,现在对于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找法网小编能帮到你。

  一、房产赠与过户资料有哪些

  1、拟赠房地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协议(合同)书;

  3、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

  4、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

  5、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

房产赠与过户资料有哪些

  二、房子赠与过户费怎么算

  1、需赠予房产过户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赠予房产过户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销售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

  2、需赠予房产过户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销售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津地税发[2006]3号文件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销售价格的1.5%缴纳契税。

  3、需赠予房产过户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需赠予房产过户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三、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一) 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二) 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三) 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合同法》第192条规定了受赠人可以进行撤销的几种情况: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所以特别提醒,办理赠与必须慎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准备好的房产赠与过户资料有哪些的相关资料,并且也为您查找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知识,希望找法网小编找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不太理解也可以登陆我们的法律网站,里面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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