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纠纷怎样进行管辖

2019-07-23 15: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现在在外打拼的人都希望在自己工作的城市有属于自己的房子,由于房价上涨的问题,只能租住房屋,但出门在外难免会遇到租赁纠纷的问题。那么,房屋租赁纠纷怎样进行管辖?房屋租赁纠纷有哪几种类型?什么是房屋租赁纠纷?接下来就是由找法网小编带来房屋租赁纠纷怎样进行管辖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房屋租赁纠纷怎样进行管辖

  提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通常是指对该纠纷的诉讼管辖,也就是该找哪里的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纠纷。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 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25条则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综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纠纷怎样进行管辖

  二、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

  (一)租金支付纠纷。

  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二)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

  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对此有审判指导意见,大致内容是,凡是房东同意房客装修的,无论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东都要向房客赔偿经评估后的装修费的残值部分,以此体现公平原则;但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这一规定未必能体现公平原则,因为如果是因房客拖欠租金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而房东又并不需要房客对房屋所作的那些装修,那么要房东赔偿房客的装修残值(该残值可能是80%或者90%)就有所不公,否则岂非保护了合同违约方而损害了守合同条约方的利益。

  (三)其他方面的纠纷。

  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

  因此,房屋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租赁市场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进一步扩大。目前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还远没有进入一个法律的市场,市场行为极不规范,一些违法现象还十分严重并对房屋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起到了负面影响,所以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仍要加强房屋租赁市场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强法制、加强管理,使房屋租赁市场进一步规范化,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的同时,不仅要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志,采取调解或仲裁的处理方法;更要注重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的手段来解决纠纷,从而推动整个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

  三、什么是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是指有关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的纠葛和争执。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商品交换的特殊形式。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可依法享受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有哪一方未能享受合法权利或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就必然要发生房地产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租赁市场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进一步扩大。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有关于房屋租赁纠纷怎样进行管辖的有关知识,当遇到关于房屋租赁纠纷怎样进行管辖的问题时,我们也能及时解决房屋租赁纠纷怎样进行管辖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别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319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如何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所谓法院管辖,就是指发生纠纷之后,案件应该由何地何级的法院受理并审理。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人们经济往来已普遍通过合同形式来实现,无论是口头协议还是书面正式合同。随着法律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书面合同也已广泛使用。正因为经济往来日益广泛且日益复杂,无论怎样防范,都难免发生合同纠纷。如果出现合同纠纷,一旦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那必定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受法官素质、地方保护主义、交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当事人普遍都希望由自己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如何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显得非常重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首先看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是否对管辖法院有过约定,有过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里所指的级别管辖是指由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指以下三种情况: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地地人民法院管辖;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仍然依照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确立管辖。  双方当事人可能在协议中约定发生纠纷时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该约定可认为是选择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只要不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该约定应为有效。若当事人已分别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应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或立案时间难分先后,则应由两地人民法院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二种情况,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若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没有对管辖法院有过约定,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则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第二种情况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了明确规定:㈠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㈡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者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立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㈢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理。   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管辖法院,将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当事人在经济交往中应密切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尽可能地签订书面合同;第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法院;第三、不管货物是否在自己所在地履行,明确约定当事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第四、变更合同履行地时同样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口头约定无效或无法取证。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