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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虚假宣传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

2019-11-2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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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应当按照宣传的承诺承担合同责任问题,首先应分析约定责任与法定责任。开发商承担约定责任,前提是合同对于宣传中的承诺有约定,但当合同对于宣传中的许多承诺没有约定时,那么开发商虚假宣传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开发商虚假宣传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

  开发商所做的宣传是否是合同条款或组成部分则很关键。按照合同法原理,如果是要约,宣传广告的内容就应当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于开发商具有约束力;如果是要约邀请,则广告宣传内容不具有相当于合同上的约束力,购房者只能寻求其他救济途径。

  一般性的宣传广告只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如果在开发商的广告宣传中有关承诺,如关于装修、小区配套设施、房屋设计等方面的描绘和承诺是符合要约的前述特点时,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行为就构成了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有合同违约金之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购房有损失,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虚假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屋不一致已经从根本上影响到房屋的使用,则开发商在此构成了根本违约,购房者就有权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和利息,并赔偿损失。

开发商虚假宣传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

  二、开发商对房屋的虚假宣传不构成要约

  开发商对于虚假宣传的行为仍然不能解脱民事责任,即法定的民事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购房者因受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而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开发商当然构成欺诈。对此,购房人有两种选择:

  一是起诉或提起仲裁,要求撤销购房合同;

  二是诉讼或仲裁请求主张变更合同内容,如根据虚假宣传的内容与实际交付房屋不一致的情况请求酌减合同价款。

  相关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五条也明确规定,商业广告是一种要约邀请,符合要约条件的,即为要约,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入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但《解释》是明确规定,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就其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有操作性,并由此对购房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就当视为要约,无论这些广告宣传内容是否载入合同,只要开发商违反了广告内容,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开发商虚假宣传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虚假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屋不一致已经从根本上影响到房屋的使用,则开发商在此构成了根本违约,购房者就有权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主张解除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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