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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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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政府可以强制拆迁,但是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否则政府的强制拆迁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亦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

  先判断其是否是违法行为。违法强拆维权的基本方法:

  (一)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二)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三)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

  (四)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五)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

  二、政府可以实施强制拆迁吗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三、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 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全国人代会常委会修改后已于2007年8月30日由胡锦涛主席第七十二号令公布施行。这也是法律规定,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因此从时间点上讲。《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失效时间,应当是胡锦涛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令的公布施行的时间,2007年8月30日。国务院于2001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因与新公布施行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规定不一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法律规定(如: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九条)因而失效,这已是非常明确地被废止了,应该停止执行了。在全国人代会公报上公布施行了,也就是向全中国人民公布施行了。

  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在拆迁计划的过程中,将更多地人性化,更多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能强制拆迁的。

  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当事人遇到政府强制拆迁的话先判断其是否是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报警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等方法。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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