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赔偿房屋办理房产证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包括契税、劳务费、登记费、测绘费和印花税等。
2.契税的缴纳标准根据拆迁房的面积和成交单价等因素来定,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缴纳比例。
3.拆迁户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去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如回迁协议、结算单、原房产证等。
办理拆迁赔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拆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户口簿及复印件;
5.安置房屋的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
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了解拆迁赔偿证办理过程后,你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找法网留言,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