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的房产证是可以加其他人名字的,不过安置房的房产证办理需要很长的时间,因此,国家规定安置房在五年之内都是不允许进行买卖、交易的。安置房加名字的流程其实和商品房都是一样的,不过安置房的房产证办理的时间都比较长,基本上是3年左右。具体情况如下: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网友咨询:
拆迁安置房,现在要去拿房产证,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吗?
解答:
安置房,属于拆迁补偿,有一定福利性质在里面,不对外,不得随意更改受益人姓名,是有资质要求的!
想增加儿子名字,需要安置房持有人,持有该住房满五年,去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下正规商品房房产证,才可以自由买卖转让、抵押或者增加名字。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以上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安置房房产证加名字吗的介绍。一般情况下,安置房的房产证可以增加出房屋持有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名字。但是,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加名字需缴纳一定的税费。在缴纳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