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由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后,由经办银行审核并付款。
1、 职工应根据公积金提取条件,向单位提出支取公积金的书面申请(离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除外),并附上有关证明。
2、 单位审核同意职工个人提取公积金后,由财务部门开具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单位领导签章并加盖银行提款印鉴。
3、 单位公积金经办银行接受"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经后台复核后填写银行付款凭证一式四联交取款人,同时打印职工公积金支取对帐单。
4、 个人凭银行付款凭证,收取银行公积金支取对帐单和与对帐单上支取金额一致的公积金本息额。
5、 银行将"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银行付款凭证各一联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帐。
6、 银行将付款凭证一联送至单位,由单位作为公积金帐册的记帐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