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市公积金中心文件《关于做好0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2006]13号)规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分几个档次执行。单位、职工缴存比例表: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
缴存比例
1200元(含1200元)以上
8%
1200元以下800元以上
7%
1800元以下500元以上
5%
500元以下
5%(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
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
注:有条件的单位,可高于以上比例缴存,但单位缴存比例不得超过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另外个人公积金月度缴存额最多不得超过5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