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购买某一单位的房产,该房产属拆迁安置房,该单位已与开发商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产权手续未办理。现请问: 1、我是否可以将在办理产权证时直接登记到我名下? 2、如果不行,我与该单位进行二手房交易,届时办理产权变更时,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3、拆迁安置房的二手交易有哪些税费?
律师解答如下: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未取得权属证,不具备交易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