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陕政发(2001)3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07-25
施行日期:2001-07-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省企业破产兼并和债转股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1〕127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国有企业破产兼并工作顺利进行,经省政府研究,凡经国家批准的我省国有破产企业,在实施破产时,免除为其提供担保的国有企业的连带责任。请你们积极做好有关工作,从速办理相关手续。
陕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