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侯建军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决定

发布部门: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05-03-31

施行日期:2005-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省公安厅《关于对侯建军刑事拘留的报告》。鉴于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抚顺市兴业机械化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侯建军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许可对侯建军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