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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石政办发(2008)2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3-03

施行日期:2008-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现将《石家庄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三月三日

石家庄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落实,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源头监管的长效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事项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巩固“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三项制度”内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真正得到落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为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和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继续推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工作,全面建立规范、完善的“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体系,使企事业单位真正处于“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约束之中,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充分发挥源头监管的特殊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通过对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增强企业领导和员工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发挥“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约束作用。

(三)大力加强企业单位“三项制度”质量建设,通过不断修订和完善“三项制度”,严格“三项制度”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三项制度”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规范,成为政府对企业实行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四)督促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加强安全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确保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全面得到兑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巩固,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安排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月20日至3月20日)

各级政府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分别召开一次专门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制订“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和阶段工作计划,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计划和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确保承诺事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兑现。

(二)完善提高阶段(3月21至5月31日)

1?进一步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企事业单位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承诺书签订单位数量,尤其要掌握没有签订承诺书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包括新注册企业)和法人变更企业的数量,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在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未签订承诺书单位的承诺书签订工作;向政府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具备建立“三项制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三项制度”建设工作。

2?对“三项制度”建设进行“回头看”。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2008年以前企事业单位建立的“三项制度”进行复审,督导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三项制度”,确保“三项制度”更加符合本单位实际,更加科学、规范和实用。

3?抓好试点并做好经验推广工作。各级要抓好重大危险源企业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石油天然气、建筑施工、旅游、公共聚集场所和民爆器材生产、经营等企事业单位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承诺内容兑现好的示范单位建设,扎实做好试点单位先进经验和做法的推广工作。对2008年新建立的“三项制度”,要按照2007年4月“三项制度”试点现场会要求的“预审、运行、审核、上报、备案、张挂”六个规定动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审核备案工作,并纳入市、县两级网络管理体系。

(三)督导检查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

1?跟踪督导,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等形式,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开展和落实情况以及“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情况进行普查;检查企业“三项制度”遵守执行情况,对企业不同工种和岗位的职工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得少于10%;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情况,要逐个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督办整改。

2?搞好督导检查。对企业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承诺内容未兑现而违反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尤其是对“三违”现象,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积极帮扶,整体提高。各级各部门要着眼实际,召集(招聘)相关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帮扶工作组,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三项制度”建设不规范、问题多的单位,帮助其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达到本级、本区域企事业单位落实承诺制度水平整体提高。

(四)评估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市安委办依据省安监局统一制定的“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工作评估实施细则,组织对各地、各部门“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场逐项打分,根据评估得分情况,衡量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是否达到总体目标要求。评估结果记入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成绩。对总体评估优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总体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派驻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督办,限期达到标准和要求。

(五)兑现落实阶段(全年)

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是贯穿“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的主要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在推动企事业单位兑现承诺上想实招、用实劲,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形式,帮助企事业单位对照先进找差距,重点查找“三项制度”建设层面存在的缺陷、承诺内容兑现落实不到位、“三违”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典型案例,现身说法,督促各企事业单位针对本单位实际,查找不足,排查隐患,改进工作,切实解决自身存在问题。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对建立的“三项制度”,企业要统一装订成册,下发给企业内部所有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册;要开展全员“三项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计划和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设施设备和技术改进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逐项抓好落实。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的领导,市安委会成立“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也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多部门联手、各行业参与,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保证“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地、本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方案、计划。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制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阶段工作计划;企事业单位要制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阶段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对进度快、力度大、效果好的以及进度迟缓、搞形式、走过场的正反两方面典型都要进行曝光,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以推广,激发企业自身抓安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各级政府主导抓、企事业单位自觉抓的互动氛围。

(四)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各级政府要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对本级、本区域落实年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评估工作。对落实年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总体评估优秀且承诺落实工作突出的企事业单位,推荐并报请上级授予“安全生产承诺落实示范单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所确定的时限要求,于3月25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08年3月份开始,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每月底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2009年1月10日前报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新朝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文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云申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姚爱军 市安监局副局长

毕拉祥 市国资委副主任

郭新年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昭社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忠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春来 市卫生局书记

张文志 市文化局副局长

黄 健 市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崔云申担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各分管领导担任。联系电话:87852663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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