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财会[2003]11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4-14
施行日期:2003-07-01
时效性:已失效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拟订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经我部审批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1.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
2.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
3.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财政部
2003年4月14日
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