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湘地税函[2005]15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11-18
施行日期:2005-11-18
时效性:已失效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国税函[2005]8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