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工商标字(2002)第233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9-19
施行日期:2002-09-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我国是尼斯联盟的成员国,《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以下简称《国际分类》)已经尼斯联盟第十八次专家委员会会议进行修改,形成第八版《国际分类》。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我国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第八版《国际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02年9月19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