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执行第八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工商标字(2002)第233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9-19

施行日期:2002-09-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我国是尼斯联盟的成员国,《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以下简称《国际分类》)已经尼斯联盟第十八次专家委员会会议进行修改,形成第八版《国际分类》。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我国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第八版《国际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02年9月19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