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工程律师

最新咨询
法律问答
我今天在小卖部的门口,我特意让了他一下他一个转身就把手机撞了上来无意间将他手机摔在了地上
联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法院执行案件已结案什么意思。我查询了显示有结案日期,执行完毕?
行庭立案后一直没执行,今天查询进度突然发现显示已结案,,这是怎么
我房租没到期想退租房东不给退押金租房子的时候他也没给我说她房子会这坏那坏的
房东不退租房押金的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或者去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承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房东进行协商,协商未取得一致时承租人可以邀请居委会敦促房东履行退还押金的义务;仍不能解决问题的,承租人可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请问自离有工资吗
公司员工自离工资是可以要的,只要是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无论什么情况离职,都应当支付。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成年在档口被抓了怎么办
您好,是什么原因被抓的呢
操作车辆误工费起诉流程
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遵守一定的流程,具体的程序这么走: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购买者挪用了供应商6万多元的货款,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你好,可以追究责任
我们的工程款已经被律师赢了,法院可以一直拖着不给。因为各种原因,我该怎么办?你能起诉法院吗?
拖欠工程款应当找法院,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期限是多久
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这四种采购方式,其公告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响应期限和公告期限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作用也不一样。 响应期限是为了给供应商留出充足的编制响应文件而设置的合理期限,而公告期限的作用只是为了计算质疑期限的起算点。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又规定,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这里的“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和“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分别对应的是通过点对点方式发售采购文件和通过公告发售采购文件两种方式。 点对点,也就是供应商直接到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拿到采购文件的当天就是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而对于通过公告发售的采购文件,代理机构不太可能确切地知道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日期,所以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统一设定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关于报关的程序
报关的基本流程为: 1、接受申报; 2、审核单证; 3、查验; 4、办理征税; 5、结关放行。 报关流程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法律依据:《海关法》第十条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