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授予品种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19-05-13 11: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知识产权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品种权是我国知识产权中十分重要的权利。在我国,育种出新的品种是可以申请相关的知识产权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以及司法解释,授予品种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相信大家对这样一个问题十分感兴趣,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来为你一一解答这样一个问题,希望有所帮助,对大家。

  一、授予品种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授予品种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新颖性

  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日前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1年;在中国境外销售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6年,销售其他植物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4年。

  2、特异性

  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

  3、一致性

  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

  4、稳定性

  稳定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

  5、命名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

  二、品种权保护内容是什么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是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两个部门来进行的。根据两部门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上的分工,国家林业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目前,我国对植物品种权的保护还仅限于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对植物育种人权利的保护,保护的对象不是植物品种本身,而是植物育种者应当享有的权利。

  三、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流程

  育种者应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文件内容包括:植物新品种权请求书、说明书和照片。

  文件准备齐全后,申请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也可委托国家林业局指定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对于申请品种权的育种者,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递交申请文件,也可通过邮局邮寄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递交后,申请人所申请的保护品种将在国家林业局下发的书面公告或网上进行公告,如果在公告期没有任何人对该品种提出质疑,该申请人将获得新品种保护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你一一整理的关于授予品种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等等问题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授予品种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对该问题的解答,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找法网。

知识产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981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知识产权律师团,我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大家都在问
注册专利的前提条件是什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你好, 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所以,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发明专利申请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授权及公告7个阶段。   申请专利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必须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并按照规定格式填写。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所谓方法是指对原料进行加工,制成各种产品的方法。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