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著作权是可以转让的。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都明确规定著作权可以转让。如《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131-4条规定:“作者之著作权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但只在第L122-7条规定表演权和复制权可以有偿或者无偿转让,言外之意,其他著作财产权是不能转让的,只能由著作权人发放使用许可。再如《日本著作权法》第61条第一款规定:“可将著作权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又如《突尼斯样板版权法》第17条规定,版权可以部分转让,但如果全部转让,则一般视为无效,除非转让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只有《德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不能转让,该法第29条规定:“著作权可在执行遗瞩中或在遗产分配中向共同继承人转让,除此之外不得转让。”该法在31条又规定:“著作人可授与他人单项或全部使用方式的使用著作的权利(用益权)。用益权可作为非专有权或专有权授予。”即著作权不能转让,但著作权人可以发放使用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5、26条明确规定,著作权可以转让,在转让时应当签定书面合同。著作权转让是我国在著作权法在2001年修订时新增加的内容,这使得我国著作权法可以与世界各国的著作权立法可以更好的接轨,也满足了实践中对著作权转让的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规定: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规定:
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2)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因此,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2)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
(3)通知缴费
(4)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6)审查
(7)制作发放登记证书
(8)公告。
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
(4)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样本;
(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著作权与相关权利归属证明材料。
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简单来说,著作权转让的税费其实可以理解为转让者通过转让著作权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当然,在进行著作权转让之前,当事人应当进行起草一份正式的转让协议,在法律意义上维护双方的权益。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企业著作权转让税率的相关内容,若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咨询找法网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