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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作品不适用著作权保护

2019-01-07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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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著作权属于人身权的一种,是我们作为公民的重要权利之一,因此保护公民的著作权也是法律的一项重要项目,而我们自己也需要对此多加留心。那么您知道哪些作品不适用著作权保护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哪些作品不适用著作权保护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

  二、著作权法保护下列形式的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哪些作品不适用著作权保护的相关内容。在这里找法网小编给您提个醒,只有自己对自己的权利有明确的了解,才能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欢迎上找法网向我们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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