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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

2015-04-24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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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年来,网络媒体以其时效性、多媒体、交互式、容量大等优势对传统媒体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但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是以长期依赖并无偿使用传统媒体付出大量创造性劳动的内容资源为基础的。

  随着近年来网络媒体非法转载他人作品现象的日益突出,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传统媒体对此反响强烈。为此,“剑网2014”专项行动将规范网络转载列为重点任务之一,一方面打击未经许可通过网络转载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机制,引导各方就依法依规进行网络转载开展诚信合作。

  为巩固“剑网2014”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成果,有效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国家版权局于4月17日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通知》全文共九条,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著作权法律法规中涉及网络版权转载的几个重要问题,包括界定时事新闻、厘清法定许可不适用于涉及互联网媒体的转载以及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原意等问题。二是引导报刊单和传统媒体进一步改进内部版权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报刊单位明确有关作品权属提出了指导意见。三是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积极开展版权合作,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转载环境。四是要求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大版权监管力度。

  为推动《通知》的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局于4月22日在京召开“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座谈会”,南方报业集团、新京报、网易新闻、今日头条等 40余家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家版权局在会上正式发布了《通知》,与会媒体均表示将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版权局的监管工作,北京日报和奇虎360分别代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发布了维权声明和自律声明。

  据了解,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今日头条已分别与2000余家传统媒体建立了良好版权合作关系。会议举办了“传统媒体与互联网媒体版权合作签约仪式”,在国家版权局相关部门的见证下,搜狐新闻与湖北日报、网易新闻与法制晚报、腾讯新闻与光明日报、今日头条与中国证券报分别签订了版权合作协议,共同致力于营造健康有序、合作共赢的互联网版权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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