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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权概念及特征

2019-01-2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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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很多杂志上面的文章都是各种小编写的,那些大多数是小编所发表的意见,这些文章都是他们发表到杂志上面的,随着人们对发表权的逐渐了解,对其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关于发表权概念及特征的法律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发表权概念

  发行权是公开出售创作作品或其复制品的权利。常被认为包含在复制权之中,但实际上发行权应视为一种单独的权利,并给予著作权保护。作者不仅有复制作品的权利,而且也有权决定复制品的发行,如发行的数量、价格和地理区域等问题。对于电缆电视之类的新传播技术来说,作者如何行使发行权是相当重要的。在有些国家,法律保护作者的发行权(或其他版权人的发行权),但又实行了特殊的限制——发行权只能行使一次,随后权利即穷竭。另一些国家则不对发行权作任何限制,以致作者或其他版权人可以永远控制这项权利,从而衍生出另一项特殊权利——“最终权”,多数国家认为承认“最终权”会使版权保护水平过高,因而是不必要的。

发表权概念及特征

  二、发表权的特征

  第一,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

  第二,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

  第三,如果因作品而产生的权利涉及第三人的,发表权往往还受到第三人权利的制约。

  三、发表权的保护期限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发表权概念及特征的法律内容,另外,小编提醒您,我们平常说的公开发表论文,一般是指在具有cn,issn刊号的正规刊物上发表论文,论文的发表需要通过投稿、审核、出版等步骤,相关信息见中文期刊发表网。如果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找法网,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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