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九九四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国内商标代理组织

2019-04-07 01: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知识产权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1994-6-1执行日期:1994-6-1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及其有关规定,一九九四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山西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1994-6-1

执行日期:1994-6-1

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及其有关规定,一九九四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山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商标事务所,唐山、鞍山、常德、东营、贵阳、长沙、湛江市商标事务所,滨州、临沂、荷泽地区商标事务所代理国内商标业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知识产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385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知识产权律师团,我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