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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商品认定部门及认定办法有哪些

2019-01-09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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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对自有的知名商品进行认定的行为,能够有效的在法律程度上保障知名商品的商标权的,但在实践中,很多人都不清楚知名商品认定应当向什么部门申请,也不清楚认定知名商品的方法有哪些?那么知名商品认定部门及认定办法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知名商品认定部门及认定办法有哪些?

  (一)知名商品认定部门

  认定知名商品一般由市知名商品认定委员会进行评审;具体的知名商品认定流程如下:

  1、申请

  企业需要认定知名商标的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准保好下列材料:

  (1)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特有(独创)证明;

  (2)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最早、连续使用证明;

 知名商品认定部门及认定办法有哪些 

  (3)相关公众对商品知悉程度证明;

  (4)商品产量、销量、销售收入、利税和在市场上销售时间、销售区域、市场占有率证明;

  (5)广告或其他方式进行宣传商品时资金投入、持续时间、广告投放量、地理范围证明;

  (6)行政机关认可的获奖证明;

  (7)质量合格或优质质量证明;

  (8)商品受其他法律保护证明;

  (9)商品知名的其他证明(商品使用著名、驰名商标或专利等情况);

  (10)他人擅自仿冒情况证明。

  2、受理和初审

  当相关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受理申请,并且对于材料和知名品牌的认定进行一个初步的审查。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商品包装装潢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形式审查,认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发给《申请表》;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报告》和证明材料并说明理由。

  3、评审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的温州市知名商品认定申请受理温州市知名商品申请后,由市知名商品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并走访、征求有关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协会意见,查证相关资料后,提出审核意见,并整理书面材料交知名商品认定委员会评审。认定委员会会议的评审由认定委员会办公室介绍被评审商品及审查情况,委员们对照条件和标准进行评议,最后进行投票表决,并现场公开表决结果。

  4、认定公告

  经市知名商品认定委员会评审认定的知名商品,在市级相关媒体上发布认定公告,并向申请人颁发《知名商品认定证书》。

  (二)知名商品认定办法

  1、法院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知名商品”。人民法院认定知名商品,应当考虑该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原告应当对其商品的市场知名度负举证责任。

  2、工商认定

  知名商品系法律称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阐述,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含服务),包括本地生产的商品及外来在本地销售经营的商品。

  二、认定知名商品需要哪些材料?

  1、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特有(独创)证明;

  2、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最早、连续使用证明;

  3、相关公众对商品知悉程度证明;

  4、商品产量、销量、销售收入、利税和在市场上销售时间、销售区域、市场占有率证明;

  5、广告或其他方式进行宣传商品时资金投入、持续时间、广告投放量、地理范围证明;

  6、行政机关认可的获奖证明;

  7、质量合格或优质质量证明;

  8、商品受其他法律保护证明;

  9、商品知名的其他证明(商品使用著名、驰名商标或专利等情况);

  10、他人擅自仿冒情况证明。

  主张权利人可依据《商标审理标准》中认定驰名商标需要的具体材料为参照标准提供主张证据。在认定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依法收集证据,还可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调查。

  三、申请著名商标的好处是什么?

  1、经认定的著名商标所指的商品视为知名商品。

  2、自公告之日起,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它业务活动中使用“***省著名商标”字样。

  3、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的同类商品中,他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①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

  ②使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特有的或者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

  4、在与著名商标所指商品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

  5、他人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字号使用,并可能对著名商标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登记。但是,企业名称、字号登记在先的除外。

  6、商标维权不用愁--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知名商品的保护中特别指出: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凡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依据职能,对被认定的商标扩大保护到企业字号,即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相关行业内将著名商标用作企业字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的市场检查中,将著名商标列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执法活动。

  7、做大品牌打造市场---“著名商标”有益于企业扩大商标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许多著名商标企业纷纷通过申请“著名商标”来推动企业制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同时,被认定为 “著名商标”,给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综上所述,知名商品的认定一般由市知名商品认定委员会进行评审认定,认定知名商品分法院认定和工商认定两种,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知名商品认定部门及认定办法”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知识产权相关的疑问,欢迎您到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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