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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自己品牌的商标被抢注

2015-05-22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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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无论哪个国家,商标一经注册。其专用权就受法律的保护,这是所有国家的商标法律的核心内容。

  商标抢注,对于多数中国企业来说,恐怕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实际上,它是一种通过抢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在某国(地)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纵观国内外市场,商标抢注并不是一国、一个地区的孤立现象,而是不分国界游荡在企业之间的幽灵。

  国人抢注国人的……

  无论哪个国家,商标一经注册。其专用权就受法律的保护,这是所有国家的商标法律的核心内容。而不少企业由于缺乏商标注册意识,不懂得用法律来取得自己的商标所有权,使得自家走红的牌子被人抢注,落到"为他人作嫁衣"的尴尬境地。

  当初的沈阳红双喜压力锅厂不愿花一百元为"红双喜"商标报户口。几年后,红双喜压力锅名声大振之时,却发现某外贸部门已抢先将"红双喜"商标据为己有。因为商标一经注册,注册人就享有独占权,红双喜压力锅厂许以800万元巨资买回商标,却被对方拒绝了,最终只得饮恨易名。

  广东强力集团公司的"强力"饮料在东北市场很受欢迎,但该公司迟迟未将"强力"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后被某省一家小厂抢注在先,强力公司继续在饮料上使用这一商标,却被视为侵权,该公司发往东北的价值1500万元的产品被当地工商部门查扣。强力公司不得不花35万元将"强力"商标买回。一个原来只需花 300元就可注册到手的商标,却付出了1000多倍的代价。

  有些企业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未能及时续展注册,因而丧失其原有商标所有权。如长沙中药一厂,使用了近30年的"力芝堂"商标,有效期满后未能及时续展注册,被别人抢先注册,使得商标所有权白白奉送他人。

  洋人抢注国人的……

  商标抢注不仅在中国企业之间发生,而且洋人也与我们抢牌子。

  驰名中外的"鹦鹉"牌手风琴,历尽千辛万苦东渡扶桑,不久却被日方告知:要想在日本立足.必须缴纳百分之十五的商标专项销售费。原因是这一商标已被日方在当地抢先注册,已取得这一商标的专用权。结果,驰名商标"鹦鹉"一夜之问变成了无人知晓的"蜻蜒",使得商品信誉和市场损失惨重。

  康熙八年创办的北京同仁堂,当年是皇帝的御药房,至今已有327年历史,可由于种种原因。"同仁堂"这块御笔金字招牌。没去国外注册成商标,特别是在日本已被日商抢先注册,使得颇信中医的日本人从此难觅正宗"同仁堂"的芳踪,而日本的"同仁堂"却借了中国同仁堂的名气大发其财。

  " 海鸥牌"系列化妆品和洗涤用品,早在60年代就畅销东南亚地区,尤其进入马来西亚市场后。销售大幅上升。然而,在70年代,因外商抢先注册"海鸥"商标,而痛失马来西亚市场。后该公司几经周折,在新加坡等国和地区申请补办"海鸥"商标注册。1987年,马来西亚有关部门批准"海鸥"商标注册。尽管如此,这个商标及其产品所占据的市场已失去10年之久。可想而知,这10年时间能创造多少外汇?

  这类例子不胜枚举,如"青岛"牌啤酒在美国;"凤凰"牌自行车、"蝴蝶"牌缝纫机在印尼;"竹叶青"酒在韩国;"阿诗玛"牌香烟在菲律宾;"天坛"牌蚊香在马来西亚等均遭被抢注的厄运,使得商标权益得不到出口对象国的法律保护,致使我国企业在经济上受损,在经营上站不住脚,投诉无门,干吃"哑巴亏",并且还面临着丧失整个国外市场的危险,处境十分被动。

  市场竞争是无情的,商标竞争不相信眼泪。缺乏商标意识,谁都不可能成为市场竞争的强者。

  面对商标抢注这一无情的商战杀手,企业并非束手无策,只要加以注意,就可避免。因此,企业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增强商标注册意识。商标注册意识的落后,是造成商标被大量抢注的重要原因之一。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我国七百六十多万家企业中,仅有百分之五的企业有注册商标,国内注册商标总数约43件。同期,美国有200多万件注册商标,日本拥有170多万件,台湾也有近80万件注册商标。反映在国外注册的情况更加令人吃惊,以丝绸为例,我国生丝和绸缎的出口量分别占世界出口量的百分之九十和百分之四十,但至今在国际市场上走俏的丝绸服装中,尚无一个叫得响的商标。目前,外国在华的注册商标达5.3万件,而我国大陆企业在国外注册的商标却寥寥无几。可见,我国许多企业仍缺乏商标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懂得"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财富",不懂得商标的信誉决定着企业的信誉,缺乏商标注册的有关知识,最后落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常这就要求企业提高注册商标意识,制定适合自己发展的商标战略,把商标同有形资产一样纳入经营管理的议事日程。

  2、有了商标,应及时进行注册。根据国际惯例,商标注册基本上分为注册在先(或申请在先)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

  在我国,主要采用注册在先原则(只有在同一天申请时,采用使用在先原则),这就是说,既使你是某商标的创始人,已在社会上造成最先使用某商标的既成事实,但只要未注册,任何人都有权以同一商标注册取而代之,企业要想取得商标专用权,就必须将自己的商标及时进行申请注册.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争取权利。以免遭商标被抢注的厄运。

  注册商标的保护具有地域性。在一个国家注册的商标,只有在该国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企业要想使其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打出商标的国际知名度,除了在我国进行商标注册外,还必须及时到贸易国注册商标,做到商品未流通,商标先保护。特别是在采用注册在先原则的国家申请商标注册时,一定要捷足先登,宜早不宜迟,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商标被外人抢注的隐患。如果企业打算在采用使用在先原则的国家申请商标注册,要注意及时搜集、保存和整理该商标在注册国最早使用和连续使用的证据。包括标有该商标文字的发票、合同、提单、运单、回执单、协议书、授权书、委托书、使用许可协议、广告、宣传手册、产品目录及实用标签等。一旦该商标在注册国被官方驳回或发生侵权纠纷,只要申请人能够向商标注册当局提供大量的最早使用证据和连续使用证据,就可以排除异议,取得商标专用权,或在侵权纠纷中胜诉。我国企业在搜集商标使用证据方面十分欠缺,以致于在采用使用在先的国家商标被抢注打起官司来十分被动,这一点应引起企业高度重视。

  3、积极采用商标占位术。我国目前商标注册申请是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尼斯协定》的商品分类法,把商品分成三十四个大类,加上服务业的八大类,即每一件商标有四十二个类别可以申请注册,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商战利器。这些企业积极推行品牌策略,实行商标的" 大占位"、"防御性占位"、"超前占住术",对于预防商标被抢注,保护其商标专用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所谓"大占位",就是占满每一大类商品商标中的每一个位子,取得所有商品的商标独家专用权。比如"青春宝"文字商标,若我国任何企业任何商品上使用它,便构成违法侵权,将受法律追究。所谓"防御性占位",就是把自己的商标连同其他图案文字形似音同的都作为商标注册完。防止别的企业借此作文章。如"娃哈哈"商标经过创业者数年的苦心经营,声名日隆,随之而来涌现出各式各样的仿制品,该公司为此除了把"娃哈哈"大占位后,又申请注册了"娃娃哈"、"哈哈娃"、"哈娃哈"、"哈娃娃等一系列防御性商标。所谓"超前占位",就是在牌子刚刚打出的同时,就采取占位术来保护自己的品牌。

  4、在广告宣传中应突出商标地位。大量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可谓宣传战略的首要任务。宣传产品而不宣传商标,不仅没有知识产权的积累,而且到头来还会发现自己是在为他人"作嫁衣"。杭州第二中药厂开发的"双宝素"新型口服液,注册商标却是"登峰",平时宣传只重产品名称,让"双宝素"十分突出,经过几年广告攻势后,"双宝素"名声大震。后来数十家药厂的"双宝素"蜂拥上市,因为"双宝素"是产品名称,不是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使得杭州第二中药厂无形中为同行们作了一次集体广告。又如东北制药厂与体育"联姻",广告支出一掷百万,每年投资赞助东药足球队就达50万元,然而,绿茵场上打出的旗号既不是本厂商标"东北"、也不是工厂全名,而是"东药"二字。就在他们摇旗呐感最卖劲的时候,这两个字被南方一家乡镇企业当作商标注册。等到东北制药厂明白过来时,已经肥水尽流外人田,后来想出巨资把"东药"二字买回来,也未能随愿。象这种顾此失彼,本末倒置的宣传为数的确不少。因此,企业应在广告宣传中重点突出商标,正确使用商标,以免别人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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