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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

2020-04-03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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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是指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且进行销售行为的都是商标侵权行为。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关于我国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我国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行为。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示的。

  4、经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

  5、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璜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我国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三、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根据商标法,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一般按照如下原则确定: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5、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6、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我国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璜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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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保护方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包括: 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其次,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第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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