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有哪些

2019-05-17 14: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法院在进行案件审理时庭上会出现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对于这两者的概念相信大部分人都不是很熟悉,其实两者都是为了能够维护自身委托人的利益而参与的诉讼,没有直接的法律上利害关系。那么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有哪些?下文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有哪些?

  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3、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4、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有哪些

  二、诉讼代理人的责任范围

  1、把好收案关。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委托代理人时,一般是在法院未受理之前。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接受自诉人的委托,首先要认真听取委托人对案件的叙述,查看有关证据,分析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接受代理或者不接受代理,或者告知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去控告或起诉。但是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也是会有相同之处的。

  2、办理委托手续。接受代理的要办理委托手续。首先要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要注明刑事自诉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必须明确代理权限,以免在诉讼中因权限不清无法代理。合同一式四份,交受理该案的法院一份,委托人一份,律师事务所留底一份,承办律师一份。

  三、辩护人的范围

  下列人员均可被委托或指定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

  3、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4、其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有哪些的相关资料。通过上文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所在,在法庭上也是使用不同的权利,我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的需要来选择其中一者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415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