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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打架引刑事案 因被告未成年免予刑事处罚

2012-12-18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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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南海网9月28日消息:两名同班同学因为一点小事打架,其中一名同学被打成轻伤。经过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对民事部分的调解,被告人取得被害人的原谅并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理。近日,琼山区法院对被告人做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被告人黄某,17岁,高三年级学生。2006年6月,黄某和

南海网9月28日消息:两名同班同学因为一点小事打架,其中一名同学被打成轻伤。经过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对民事部分的调解,被告人取得被害人的原谅并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理。近日,琼山区法院对被告人做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

被告人黄某,17岁,高三年级学生。2006年6月,黄某和同学严某发生口角,黄某将严某左耳打伤致鼓膜穿孔,经鉴定,为轻伤。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庭庭长唐波亲自和案件承办人一起就附带民事部分主持双方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赔偿被害人9700元,双方握手言和,被害人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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