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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涉黑团伙被判刑

2012-12-1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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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重庆涉黑团伙首犯袁祚权,日前被以故意伤害罪等9项罪名判处18年有期徒刑。其余21名成员也获刑。

  日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袁祚权等22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等9项罪名,合并判处被告人袁祚权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其余21名成员分别被判处16年至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2000年以来,被告人袁祚权先后纠集被告人陈群等社会闲杂人员,在重庆市奉节县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成立废胶收购联盟,垄断废旧收购市场;成立联营车队,非法设立“稽查队”,垄断3条客运线路;垄断顶木市场;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通过上述手段获取大量钱财,以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袁祚权等11名被告人口头表示不服,要求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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