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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24节气被刑拘 曾举报多名官员

2013-09-03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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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请看下文为您介绍一起关于实名举报却被刑事拘留的案例:【基本案情】佛...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请看下文为您介绍一起关于实名举报却被刑事拘留的案例:

  【基本案情】

  佛山市高明区一男子梁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8月28日被警方带走,随后被拘留。据了解,梁某即高明论坛网友“二十四节气”。此前该网友曾在网上举报多名政府工作人员。

  今年45岁的梁某老家在高明区更合镇,目前住在荷城街道。据其妻子李女士介绍,8月28日晚7时15分左右,10多名警察出现在她家门外,出示了一张“传唤证”,上称梁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要求梁某跟警方回去调查。

  “他(梁某)当时就问警察因为什么事寻衅滋事,但警察一直没回答”,李女士称,警察并没有明确说明犯了什么事,只是说回去调查。随后,几名警察拿着相机在家里拍照,另外几名警察在拆家里的电脑,准备带走。警察还带着梁某来到其办公室,将办公室里的电脑以及梁某帮别人打官司的一些材料一并带走。

  李女士称,次日公安人员打电话给她,让她去签字。8月30日,公安人员上门,告知梁某已经被拘留,关押在高明区看守所内。在李女士收到的“拘留通知书”上,写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梁某刑事拘留。

  随后,李女士来到高明区公安局,询问梁某因何事寻衅滋事。李女士说:“他们一开始没有明确回答,后来说了一句‘因为网上发帖的事情’,接着又没有明确说明是哪个帖子”。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因发帖被拘”的说法未得到警方证实,对李女士所表述的梁某被带走经过,警方也暂未证实。

  昨日下午,高明区警方相关人士确认梁某被拘留,但暂未透露更多详情。

  梁某其人

  李女士称,梁某原为高明一所中学的教师,后来自己出来做生意,2009年前后,梁某回到高明,因为帮老家村里打赢一场官司,在周围人群中逐渐有了一些名气,随后便专门替别人打官司。

  梁某更为人熟知的另一个身份是网友“二十四节气”。其主要“阵地”在高明论坛,近几年来经常发帖。此前,梁某在网上的发言也因为种种原因经常被屏蔽,甚至整个账号被禁言,因此在论坛中注册有多个账号。其在高明论坛最新注册的一个账号名称为“24节气”。有网友认为,“二十四节气”的发言过于偏激,也有人认为,其部分帖子还是好的。

  【法律知识】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八十条【拘留的条件】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小编观点:24节气是实名举报,这次被抓是否和政府有关呢?到底是犯什么罪呢?网友呼吁希望公安局可以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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