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辖权的延伸
属地管辖权的行使并未仅仅局限在“属地”上,国际法和各国实践都接受了“拟制领土”的观点,将船舶和航空器的空间作为国家领土的一部分,从而出现了“浮动领土”管辖的原则,使属地管辖权原则扩大到领土之外并增加了“浮动”的情况。
属地管辖权适用的限制
属地管辖权原则是行使国家管辖权的最古老的、也是最基本的国际法原则。然而,在国际实践中,即使在适用属地管辖权的情况下管辖权行使也并非绝对的,它不适用于依法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也不适用境内的外国财产和国家行为。属地管辖权的行使还要受国际法的限制。例如,对外国人行使属地管辖权时,应尊重其国籍国的属人管辖权;在领海内行使管辖权时,应不干预外国船舶上的内部事务,并允许它们无害通过;经允许入境的外国军用航空器和军用船舶可豁免属地管辖权的制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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