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保外就医的条件有哪些?

2018-04-11 16: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它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体现了对人生命的尊重。那么,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或许还有很多人对保外就医的知识了解的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保外就医的条件:

  (1)罪犯在服刑期间满足条件可准予保外就医:

  ①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② 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③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④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①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的,无期徒刑罪犯在无期徒刑执行期间的;

  ②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③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3)保外就医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监执行:

  ①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而刑期未满期的;

  ②骗取保外就医的;

  ③以自伤、自残、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④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⑤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⑥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不向公安机关报到的;

  ⑦违法犯罪的。

  (4)保外就医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入执行刑期:

  ①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②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③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保外就医审批程序:

  (1) 对需要作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的罪犯,由所在分监区召开全体民警会议,根据法律规定条件,集体讨论提出,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刑罚执行科(直属分监区直接报送刑罚执行科)。由刑罚执行科、生活卫生科和监察室各派一名民警组成保外就医前期工作小组,进行前期调查工作,形成前期审查意见,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初审表》。刑罚执行科应提请监狱“罪犯保外就医初审小组”召开会议,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初审,并邀请驻监监狱检察组参加。初审同意后,开具《罪犯保外就医病残鉴定委托书》,决定委托鉴定单位;

  (2)罪犯病残鉴定作出后,由刑罚执行科和生活卫生科审查病残鉴定结果,进行集体研究,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应在《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后,刑罚执行科向监狱分管领导汇报,由监狱分管领导提请监狱长召开监狱刑罚执行评审委员会会议审核;

  (3) 监狱对罪犯提请保外就医提出审核意见后,由刑罚执行科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后,刑罚执行科应组织监区(或直属分监区)进行公示,同时应将准予保外就医的决定文书抄送监狱驻监检察组,并通知保外就医罪犯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

  (4)准予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保证人领回,或者由监狱人民警察送回,并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保证人应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保外就医的条件和保外就医的程序。相信大家阅读过后,会知道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哪些情形不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是对人性的一种制度关怀。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请咨询我们找法网在线的专业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663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