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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医生治内科 患者搭上性命?

2012-12-18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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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瓯市徐敦镇妇女石某因头晕来到该镇卫生院就诊。可是,患者在挂完三瓶药液后,竟然撒手人寰。患者当初来医院时只是因为头晕,这看似平常的病症,在医生的治疗下,又怎么会让患者搭上了性命?2008年11月29日凌晨三点半,石某因头晕、恶心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该镇卫生院

  建瓯市徐敦镇妇女石某因头晕来到该镇卫生院就诊。可是,患者在挂完三瓶药液后,竟然撒手人寰。患者当初来医院时只是因为头晕,这看似平常的病症,在医生的治疗下,又怎么会让患者搭上了性命?

  2008年11月29日凌晨三点半,石某因头晕、恶心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该镇卫生院就诊。该院五官科医生对其进行了一番检查。医生检查后让护士给患者挂瓶。三瓶药液挂完,在当天下午14点45分左右,患者出现神志不清、呼吸困难、脉搏微弱症状。医生意识到患者有生命危险,立刻叫患者家属拨打120要将患者转院治疗。15点10分,建瓯市的 “120”急救车赶到,随车医生检查患者后发现患者心脏骤停、瞳孔放大,病人实际已经死亡。

  石某今年46岁,家属称其一生勤劳,生前在小镇经营一家餐饮店,每天凌晨三点就起来打点餐饮店的大小事情。患者身体一向很健康,连普通的如同感冒的小病都很少有。而且,患者入院就诊后通过相关检查和医生诊断证实,患者之前并无心脏病及高血压等病史。在常人看来如此健康的一个人,只是因为头晕,进入医院治疗居然死在了卫生院,这其中定有蹊跷。死者家属怀疑该院医生在治疗和用药方面存在严重错误,致患者失去了生命。

  家属称,因为自己家离卫生院也比较近,跟卫生院的一些医生也认识,该院的医生告诉他们,对患者进行诊治的医生是该院的眼科医生。眼科医生治内科?这让家属很不理解。死者家属还质疑院方,如果患者系病情严重导致死亡,主治医生为何不在接诊后及早劝说家属转院治疗,而在患者接近死亡时才呼叫120急救车?徐敦镇与建瓯市仅相距15公里,急救车程不足20分钟。医院明显存在延误病人转入上级医院治疗的时机。对于医生开的三瓶药,家属也严重质疑。

  对于家属的这些疑问,院方做出了如下解释。

  院方称,对患者进行治疗的并不是眼科医生。因为乡镇卫生院条件有限,有些科室存在不同科目的医生在同一个办公室内办公的情况。当日患者的主治医生的从业资格证上写的是外科医生,实际上也是从事外科工作的。患者家属认为头晕就必须要内科的医生对此进行诊治是不正确的。院方称,医生在患者家属就诊时询问了患者的一些情况,得知患者就诊前一个星期家中出了一些变故,患者可能是由于劳累过度,才头晕的,于是给患者开了三瓶营养液。患者输完第一、二瓶营养液后,症状舒缓很多,患者是在输完第三瓶营养液后,才出现异常的。院方发现异常情况后当即叫家属拨打了当地市120,准备将患者转往医疗设施条件更好的市医院,并不存在延误病人转入上级医院治疗时机的情况。院方告诉记者,患者突然死亡的原因有很多种,可能是患者本身身体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医生操作的问题等等。事情发生后,曾有专家到卫生院对医生开的药进行了检查,并未发现异常。专家分析患者死亡的因果关系,称院方的医疗过失可能有,但不一定是主要原因。为了确定双方责任,事情发生后,院方有告之死者家属可以进行医疗鉴定,可是却遭到死者家属反对。

  死者家属为何不同意做医疗鉴定?死者家属称,逝者已去,亲人已经很悲伤。医疗鉴定要对尸体进行解剖,亲人的感情上受不了。而且,医疗事故鉴定权原由卫生行政机关行使,现在移交至各地医学会 “当事人担任自己的鉴定人”,医疗鉴定的鉴定人与医方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患方不太信任医疗鉴定。这也是其它多数患者及家属在出现医疗纠纷时不愿做医疗鉴定的原因之一。

  亲人的突然离世,家属感到非常意外,一时间也难以接受,家属在医院设起了灵堂以期告慰死者。

  家属认为人是在医院医生的救治下死在医院的,医院理应负有一定的责任。没有家属的同意,医疗鉴定做不了,院方也无法确定自己没有责任。最终,医患双方都无奈的在一纸协议上落下了笔。

  至此,事情似乎有了个了结,可是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更好地明确医患双方的责任的思考没有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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