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堪忍受言语侮辱,嫌犯疯狂殴打出言相戏的孩子,致人死亡。近日,湖南省城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开庭审理,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十一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医疗、丧葬等费105730.55元。
周某,男,现年21岁,城步县西岩镇农民,系精神分裂症患者。2010年1月29日下午2时许,被害人杨某与同伴从周某家门前经过,见周某坐在门前,就冲他喊了几句“帅哥”、“神经病”。周某听后起身追打杨某,并在一条小巷内将杨某推倒在地,用青砖朝其头部猛砸,直至被闻声赶来的邻居制止。当晚,杨某因颅脑粉碎性骨折,脑内出血,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周某虽患有精神分裂症,但经鉴定其在实施危害行为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