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广州一团伙流动组织卖淫 趁嫖客嫖娼时盗其财物

2014-05-16 16: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广州警方13日对外称,广州黄埔警方近日打掉一个实施色诱盗窃、抢劫的犯罪团伙,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名。记者了解到,该团伙在组织卖淫的同时,还趁嫖客嫖娼时盗窃嫖客财物。今年4月份,广州黄埔警方...

  广州警方13日对外称,广州黄埔警方近日打掉一个实施色诱盗窃、抢劫的犯罪团伙,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名。记者了解到,该团伙在组织卖淫的同时,还趁嫖客嫖娼时盗窃嫖客财物。

  今年4月份,广州黄埔警方发现辖区内的文冲社区桥头大街某出租屋是一卖淫窝点。经过一段时期的缜密侦查,警方摸清该团伙主要由3男1女组成,均为湖北籍人员,分工明确,有人负责组织卖淫,有人负责望风,有人负责实施盗窃。

  据广州黄埔警方介绍,该团伙成员非常狡猾,擅长打“游击战”,每次作案后就迅速离开黄埔区,隔一段时间后再返回原处附近继续作案,反侦查意识较强,增大了破案难度。

  直至4月17日,警方发现该团伙已偷偷返回广州黄埔文冲地区,并伺机作案。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实施抓捕,一举捣毁该涉嫌色诱盗窃、抢劫的犯罪团伙。经审查,4名犯罪嫌疑人张某(男,41岁,湖北省崇阳县人)、潘某(男,29岁,湖北省通城县人)、李某(男,28岁,湖北省通城县人)和金某(女,30岁,湖北省崇阳县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广州黄埔警方称,据该团伙供述,自今年春节以来,由潘某、李某介绍、容留妇女实施卖淫,张某、金某则趁嫖客嫖娼时盗窃嫖客的财物,一旦被发现,就对嫖客进行言语威胁或殴打以达到目的;犯罪嫌疑人盗窃或抢劫所得的财物均被用于日常的开销和挥霍。

  目前广州黄埔警方初步侦破该团伙作案3起,依法对4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449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