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台 州 市 路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07)路刑初字第12号
公诉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颜尧东,男,1977年2月10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合江县人,小学文化,农民,家住合江县白鹿镇袁湾村。
被告人高健,男,1985年2月20日出生,汉族,重庆市江津市人,初中文化,农民,家住江津市塘河镇槐花村4组。
被告人尹学学,曾用名尹志饶,男,1977年3月13日出生,汉族,贵州省水城县人,小学文化,农民,家住水城县杨梅乡群联村。
上列三被告人均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10月18日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日被逮捕。现押台州市路桥区看守所。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台路检诉(2007)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颜尧东、高健、尹学学犯抢劫罪,于2006年12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沈丹丹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颜尧东、高健、尹学学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6年10月1日22时许,被告人颜尧东、高健、尹学学经事先预谋,在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上云村东方大道南侧人行道上,强行拦下骑自行车路过的杨均,以暴力手段劫取其托普牌手机一只(价值人民币450元)、自行车一辆(价值人民币94。5元)。现手机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2006年10月18日,被告人颜尧东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二人。
上述事实,被告人颜尧东、高健、尹学学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并有被害人杨均陈述;证人陈献超、李萍的证言;辨认笔录;现场勘查笔录及示意图;扣押、发还清单;图片;价格鉴定结论书;抓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