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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

2018-06-13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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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故意伤害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为此,我国法律对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行为规定了一定的量刑标准,若是团伙犯罪,则根据每个人的犯罪情节来量刑。那么团伙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团伙故意伤害罪由于犯罪人数众多罪情罪质更为恶劣,找法网的小编接下来将为您详细介绍团伙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一、团伙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3、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4、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1)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2)持刀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

  (3)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

  (4)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

  (5)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

  5、个罪自由裁量刑规则

  根据发案原因、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损伤程度、赔偿情况等情节,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一百零四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五条量刑时,可行使十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六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二、团伙故意伤害罪的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以武馆为据点设立涉黑团伙,故意伤害罪怎么处罚?

  被告人张永党曾因犯罪而判刑,刑满释放后开设了“精武馆”。2006年9月张永党以“精武馆”为据点,逐渐形成以张永党为首,张建坡、邓纲、康玉军、杨永现、梁保利、魏勇杰、蔡俊勇、吴二廷、张遂山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分工明确,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张永党等人为抢占原煤销售获取利益,多次使用暴力威胁竞争对手,并在纠纷中殴打对方;张永党的妻子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张永党便纠集团伙成员持刀将他人打成重伤。张永党等人多次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代替政府实施公共管理职能,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百姓,聚敛钱财,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

  【判决结果】2008年1月8日,河南省平顶山湛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永党有期徒刑十九年;以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建坡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团伙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的相关内容,具体在个案当中,由于每个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都不相同,最后所判决的刑罚也是不一样的,若您需要帮助,建议咨询我们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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