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视频中,一名穿着深圳校服的女孩被自己的亲生母亲在写作业和吃饭的过程中用扫把、塑料凳子连续殴打,不仅掌掴、揪着孩子头发狠甩,还将凳子砸向女童。而还有视频中,也是同一名女孩被自己父亲连番殴打,不仅罚站孩子,还有掌掴、用木棍猛打孩子。在视频中也出现了一名小男孩,对小女孩被打的情况见怪不怪,甚至也模仿大人的行为,不断欺负小女孩。本该是天真烂熳的年纪,却成为了全家发泄不满情绪的出气筒。经妇联和公安的查明,证明视频的成年男子和女子是被打女童的亲生父母,但是这些行为真的是一个亲生父母做出来的吗?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对共同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或精神上的摧残迫害的行为,例如殴打辱骂、捆绑以限制自由、挨冻受饿、凌辱人格、强迫不适宜的劳动或者放弃医治疾病等,情节恶意,难以宽松的,可以构成虐待罪。
视频中,作为女童的亲生父母没有尽到照顾、关爱的义务,相反地,对年仅8岁的女儿拳打脚踢、掌掴、连续殴打、打砸,使孩子的身体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幼小的心理遭到了摧残,其行为符合了虐待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了虐待罪。
另外,这些视频是属于家庭内部视频,也是属于个人隐私,任何人未得允许不得随意发布。虽然由于密码泄露而导致视频流出,但是视频是在无意拍摄中获取的,视频的发布者无须承担侵权责任。因为,我国宪法规定,每个人有权利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视频的发布者发布视频是为了揭露女童父母的恶劣行为,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保护该名女童继续免受侵害,主观并不是为了牟利或者恶意的目的,那么根据“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则不存在是否侵犯女童家庭的隐私权的问题,因此视频发布者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视频中的父母由于感情纠纷和金钱瓜葛等将怒气发在年仅8岁小女孩身上,连续残暴地殴打,不仅使女童的身体受伤害,更是凌虐了其心灵。连亲生父母都可以对自己的亲生孩子“下毒手”,家暴、虐待事件层出不穷,这就提醒立法者,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工作需要前置,同时也要更加完备相关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