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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儿子想抱回去养?昆明6岁男童街头被拐案给所有父母的警钟!

2018-11-29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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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每年有超过上万的儿童以各种理由被拐骗被拐卖,有的被拐走后作为器官买卖的提供者,有的被拐骗后成为了“别人家的孩子”。人贩子在不经意间或走神时便将孩子拐到手了,近日昆明6岁男童在街头被拐走一案开庭,这警醒了所有父母什么呢?现在就由找法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今年8月,50岁的龙师傅带着自己6岁的儿子小龙到市场卖水果,由于儿子觉得跟着父亲不好玩便到附近的超市门口玩游戏机,结果同是50岁的刘某盯上了小龙,一直在超市和农贸市场跟着小龙,用狗狗逗乐小龙并给了小龙一元钱打游戏,但后来见狗狗不吸引小龙过来,刘某一把将小龙抱走,又以带小龙捞乌龟的名义,将小龙骗至保山。后来经警方侦破,所幸三天后找回小龙,该案子震惊全国。近日,该案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刘某以拐骗儿童罪被提起公诉,刘某辩称是喜欢小龙这个男孩子,家里只有两个女儿而没儿子,便想抱回老家去养。那么刘某是不是构成了拐骗儿童罪呢?

  根据刑法第262条的规定,行为人通过欺骗、引诱、蒙骗等方法将不满14周岁的儿童弄拐走,使之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构成拐骗儿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同于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的主观目的并不是为了出卖,而是行为人打算收养、使唤或奴役等。

  刘某出于自己没儿子和喜欢儿子的意图,利用小狗逗乐、捞乌龟、给游戏钱等方法引诱小龙,同时利用小龙心智还未成熟,欺骗小龙至保山,使小龙脱离了龙师傅一家。但刘某并没有卖出或者伤害小龙,因此刘某构成了拐骗儿童罪,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小龙被幸运找到,但是无数个被拐走的孩子却依旧流离他所,甚至生死不明。在一个热闹的街市,随便几句话随手一抱便将孩子抱走了,这不仅是体现了父母们警觉意识不够,还告诉了我们要从中得到的教训:

  1、“四不要”:当父母得知自己不在孩子身边时,需要告诫孩子: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拿陌生人的东西,不要吃陌生人给的零食,不要未得到父母许可便随意跟他人离开。

  2、“三不应该”:作为孩子的榜样和引路人,孩子的心智还未成熟,面对外界的诱惑时会容易失去判断,此时为了避免拐走、丢失的情况,父母不应该带孩子到人满为患的地方,不应该让孩子单独自行玩耍,更不应该在外出时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

  3、“二教会”:为了使出现问题孩子也有自救的能力,父母需要教会孩子自己的父母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联系家人。同时教会孩子辨别警察和危险情况,遇到危险可以向警察叔叔求助,或者拨打110报警电话。

  孩子与外界接触较少,所以对陌生的人事物都非常好奇,加上父母们的粗心大意,所以导致人贩子轻易得手。我们知道,人贩子的脸上不会写着坏人两个字,因此我们要给自己一个警钟,随时保持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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