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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抢火车票被判刑,倒卖车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2019-10-3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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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据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起诉指控,从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刘某某先后倒卖火车票3749张,票面数额123万余元,获利31万余元。2019年9月13日,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某犯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4万元,没收犯罪所得31万元和作案工具。收费抢火车票被判刑,倒卖车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和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江西男子收费代抢车票获刑一年六个月

  据江西赣州铁路公安处通报,2019年2月,赣铁警方发现江西井冈山29岁男子刘某某通过恶意抢票软件抢购车票,然后向他人出售。2月11日晚,刘某某被抓获,当场在电脑上查缴火车票网上订单100余张,以及用于倒票的电脑2台,手机2部。2月12日,刘某某被刑拘,3月19日被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批捕。9月10日,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案件。

  据了解,刘某某“代抢”火车票的流程包括,购买抢票软件,然后在微信上发布代购车票广告,当有旅客前来委托“代抢”后,双方约定如成功购票收取50-200元左右的佣金,如未购到票不收费。随后旅客将身份证号码、12306账号密码发送给刘某某,购票成功后旅客自行登录12306网站付费,不会支付的旅客委托刘某某代付,最后旅客向刘某某支付约定的佣金。

  据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起诉指控,从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刘某某先后倒卖火车票3749张,票面数额123万余元,获利31万余元。

  2019年9月13日,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某犯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4万元,没收犯罪所得31万元和作案工具,手机和电脑。

收费抢火车票被判刑,倒卖车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二、其他类似案例

  查询裁判文书发现,可以发现像刘某某一样因“代抢”车票被判刑的案例并非个案。

  男子龙某从网上购买抢票软件和众多12306账号从事火车票倒卖,然后将抢购的火车票加价20元至150元不等的价格倒卖给购买火车票的乘车人。2018年春运期间,龙某使用抢票软件共倒卖火车票34张,非法获利3741元。

  四川省达州通川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倒卖车票罪,判处龙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法院认为,龙某倒卖火车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倒卖车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龙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由于龙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退缴违法所得3700余元,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同样是四川达州,男子胡某某购买了刷票软件、虚拟服务器以及50个“12306”账号,用于在网上自动对火车票进行刷票抢票,然后囤票进行倒卖。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被告人胡某某通过刷票软件在互联网上抢票,后采取抢票、退票的方式,为购票人购买车票,并以每张车票加收10元-150元不等的价格倒卖给购票人。至案发,胡某某倒卖车票400余张,票面价值人民币130余万元,非法获利人民币5000余元。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胡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倒卖车票,严重扰乱了交通营运秩序,损害了广大乘客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

  三、收费抢火车票被判刑,倒卖车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车票、船票。本罪的本质在于其目的是否通过加价卖出而获得,至于其目的是否实现则不影响其性质的认定。所谓车票,是指旅客凭其乘坐各种陆上从事旅客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如火车票、公共汽车票、长途汽车票等。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亦属本条所称车票性质。所谓船票,则是指凭其乘坐水上从事旅客交通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

  本罪属情节犯,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其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有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倒卖的;因倒卖获利较大的;倒卖数额巨大的;内外勾结套购车票、船票倒卖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抗拒依法进行的查问的;等等。根据1999年9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即属情节严重。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依本节第231条的规定,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两利为目的,此乃本罪在主观方面的两大构成要件,缺一不能构成本罪。

  以上就是“收费抢火车票被判刑,倒卖车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的相关法律内容。消费者选择收费的代抢车票服务应谨慎,还是应该通过正规渠道购票,个人代抢票目前存在着多种风险,不建议消费者通过他人代买火车票。一是有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二是有被欺骗遭受损失的可能;三是有可能被窃取支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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