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教育部第1号预警:谨防家校群网络诈骗

2020-02-19 17: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日前,在因疫情防范积极开展线上学习的同时,家校群成员遭遇网络诈骗的消息频发,教育部网站发布《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谨防有人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名义进行网上收费诈骗的预警(2020年第1号预警)》,这也是教育部2020年第1号预警:谨防家校群网络诈骗。请继续阅读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

  一、线上学习家校群网络诈骗事件频发

  近期,据一些中小学生家长反映,有人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等媒介假冒学校教师或班主任身份,以延期开学和组织开展线上教学为由发布诈骗信息,要求学生家长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各项费用,致使部分家长上当受骗。

  日前,在江苏南通就发生一起家校群网络诈骗案件,有诈骗分子假扮班主任,混进某幼儿园班级群,称因疫情原因,要转账收取学费2395元,共13位家长上当,扫二维码转帐3.3万元。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此外,南通警方还破获了一起类似的家校群诈骗案,3名嫌疑人已在广西落网。

  二、教育部第1号预警:谨防家校群网络诈骗

  2月17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谨防有人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名义进行网上收费诈骗的预警(2020年第1号预警)》,建议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开展线上学习的同时,对借此名义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对此,预警还提醒,延期开学期间,教育部整合国家、有关省份和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开通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和中国教育台电视空中课堂及部分省份网络学习平台,并提供有关教材电子版、“人教点读”数字教学资源库等学习资源,均为免费提供。

  建议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开展线上学习的同时,对借此名义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映,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

  预警提出,严禁以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的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同时,对学校和班级建立的微信群、QQ群等,要严格落实群主管理责任,严格核实所有成员身份,严格落实实名制度,严格入群批准验证,杜绝陌生人随意入群现象,对身份存疑的尽快清除出群。对确有需要通过网上支付的合规收费事项,建议学生和家长要与学校和老师进行确认,不可盲目进行网上支付。

  此前,针对利用延期开学实施诈骗的行为,工信部也曾发布重要提醒,警惕疫情期间电信网络诈骗新套路——谨防延期开学,冒充老师骗取学费。

  三、防骗技巧需注意

  1、家长们要有防范意识,首先要明白学校的收费一般不会通过网上进行,也不会要求单独转进某个私人账号,家长收到在线转账支付学费之类的消息,应该立马与班主任或学校老师电话联系核实真假,不要随意进行支付。

  2、对于学校来说,学校应督促与家长之间的信息联络工作,非常时期,可设立联络小组,以便加强对孩子情况做更多了解。建议老师(或小组管理员)启用小组验证功能,并实施实名制以审核每个群里的家长身份,以防止陌生人随意加入家长群。

  3、对教师来说,应该加强对家校群的管理,关注群内的人员动态,开启家校群的入群验证功能,并实行实名制,对每一位入群的成员身份进行审核,避免陌生人随意加入家长QQ、微信群,禁止随意拉人入群。如果有人身份可疑,老师应尽快将此人清理出群,及时处理,尽可能不给骗子行骗的机会。

  4、学校和老师应注意保护家长的联系信息,家长朋友也不要随意在网上发布班级群的相关信息。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教育部第1号预警:谨防家校群网络诈骗的相关内容,当前疫情尚未平息,学校延期上课,大家都秉持着不出门、不添乱的精神,不料却为诈骗分子的电信诈骗提供了机会。希望大家多加注意,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如果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999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