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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被骗311万,如何谨防电信诈骗

2019-12-18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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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电信诈骗一般是指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手段来引诱他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一般都是通过诈骗的方式获得钱财。近日有一女研究生多次被骗钱财,一共311万。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研究生被骗311万,如何谨防电信诈骗的相关内容。

  一、研究生被骗311万,如何谨防电信诈骗

  一位女研究生被骗311万后,但是却不承认自己一上当受骗。有一名女士在短时间内分多笔将大量金额汇入了多个可疑账户。民警赶紧打电话提醒她。女子接到民警的电话后,表示自己没有被诈骗,只是在做投资。经过民警多次劝说还是不愿承认自己被骗,最后也不愿报警处理,后由其丈夫报警。

  近些年电信诈骗是非常多的,且诈骗手段越来越多。因此就需要谨慎电信诈骗。

研究生被骗311万,如何谨防电信诈骗

  如何谨防电信诈骗:

  1、QQ冒充好友诈骗。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对方QQ密码,截取对方聊天视频资料,熟悉对方情况后,冒充该QQ账号主人对其QQ好友以“患重病、出车祸”“急需用钱”等紧急事情为由实施诈骗。

  2、微信冒充公司老总诈骗财务人员。犯罪分子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公司内部人员架构情况,复制公司老总微信昵称和头像图片,伪装成公司老总添加财务人员微信实施诈骗。

  3、微信伪装身份诈骗。犯罪分子利用微信“附近的人”查看周围朋友情况,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加为好友骗取感情和信任后,随即以资金紧张、家人有难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4、微信发布虚假爱心传递诈骗。犯罪分子将虚构的寻人、扶困帖子以“爱心传递”方式发布在朋友圈里,引起善良网民转发,实则帖内所留联系方式绝大多数为外地号码,打过去不是吸费电话就是电信诈骗。

  二、电信诈骗受害群体有哪些

  电信诈骗侵害的群体具有很广泛的特点,而且是非特定的,采取漫天撒网,在某一段时间内集中向某一个号段或者某一个地区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受害者包括社会各个阶层,既有普通民众也有企业老板、公务员、学校老师,各行各业都有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波及面很宽、社会影响很恶劣。

  一些诈骗是针对性比较强的。比如像汽车退税诈骗,受骗的主要是一些有车族。还有一些突出的像冒充电信人员、公安人员的诈骗,诈骗者往往选择白天拨打电话,白天年轻人都上班了,家里老年人比较多,其抓住老年人资信度比较闭塞,容易受骗的情况实施作案。

  三、电信诈骗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研究生被骗311万,如何谨防电信诈骗的相关内容,现在很多的诈骗手段都是非常多变和先进的,经过通过洗脑等手段让被害人不相信警方,不愿让其报警。我们需要谨慎的面对电信诈骗,遭遇诈骗后一定要立即报警处理,追回自己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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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的金额如何定
一)诈骗价值5000元(电信诈骗3000元)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诈骗价值5万元(电信诈骗3万元)为“数额巨大”(特殊情形80%),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诈骗价值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特殊情形80%),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5万元”(电信诈骗3万元)的财物为目标的,应予立案追诉。 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1.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500人次以上的;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5000次以上的。具有上述情形,数量达到相应标准10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般诈骗特殊情形:(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电信诈骗特殊情形:(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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