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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忽悠女网友骗13万 男子以诈骗罪获刑四年

2015-07-30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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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男子在微信上结识了一名女网友,后以谈恋爱名义与对方相处,正当热恋时,却向女友借款13余万元后不知所踪。

  近日,日照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最终,该男子以诈骗罪获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今年39岁的王某是山东潍坊人,几年前来日照倒卖海鲜,但是当别人问起其个人情况时,总声称自己是承包工程的,办公地点在某高档写字楼。2014年7月的一天,王某在玩微信时偶然认识了李某(女),王某告诉李某,自己叫“张永”,是日照一家工程公司老板。后来,两人经常在微信上聊天,聊天过程中,王某经常无意中流露出“公司员工”“公司合伙人”等字眼,听对方这么说,李某再也没有对王某是工程公司老板的身份多加怀疑。后来熟络后,两人经常一起吃饭,王某有时也邀请李某到其租住的房子做客,两人还多次去外地玩耍。而王某每次与李某见面,都选在其对外声称的工作地点即某高档写字楼楼下,李某一到场赴约,王某便会从写字楼里走出,这更加加深了李某对王某身份的确认。

  两人来往了半年后,李某认为两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对王某非常信任。2015年元旦,王某对李某声称自己在外地承包了一项工程,急需用钱,想借对方一点钱用,过段时间就能拿回来,李某急忙帮王某筹得13.1万元。然而,拿到这笔钱后,王某就与李某断了联系,玩起了人间蒸发。半个月过后,王某仍杳无音讯,李某这才认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15年2月,公安机关在河北将王某抓获。

  2015年7月,东港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侵犯了公民财产权利,综合各量刑情节,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将其犯罪所得赃款,全部退赔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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