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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坠河十几次父子联手骗保近五百万,保险诈骗罪的处罚如何

2019-03-13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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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年来,社会上的碰瓷现象不断发生,导致社会的冷漠现象越发严重,从而身边真有人出事,反而没人敢去或愿意去帮助别人了。而碰瓷本身就是一项违法犯罪,根据不同的实施主体有着不同的罪名,今天就跟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法律知识吧!

  近日一对父子十几次伪造开车坠河的假象,从而向保险公司索赔累计保金近五百万,该事一出引起了网络上的巨大讨论,而好不容易经营出来的诚信社会形象又被破坏了。那今天就一起来看看开车坠河十几次父子联手骗保近五百万,保险诈骗罪的处罚如何,构成要件是哪些?

  一、开车坠河十几次父子联手骗保近五百万,保险诈骗罪的处罚如何

开车坠河十几次父子联手骗保近五百万,保险诈骗罪的处罚如何

  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保险诈骗罪是怎么构成的

  1.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

  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只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者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便骗取保险金;对确已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则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以便骗取额外的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保险合同期内,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行为人具备上述五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本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可以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保险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解释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报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 法发[1996]32号)

  已经着手进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根据《决定》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1998.11.27 [1998]高检研发第20号)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是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诈骗罪不仅面临着高额的民事赔偿还有更严厉的刑事处罚,但是这些处罚也不能挽回已经破坏掉的诚信社会现象,一个社会越冷漠越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对于此类犯罪更要从根源处杜绝。好了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开车坠河十几次父子联手骗保近五百万,保险诈骗罪的处罚如何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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