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1)挪用资金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 (2)挪用资金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 (3)挪用资金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 挪用资金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