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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交诉讼费申请书怎么写

2020-07-31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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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免交。那么缓交诉讼费申请书怎么写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此问题的分析。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找法网小编带来的文章。

  一、缓交诉讼费申请书怎么写

  缓交诉讼费申请书

  申请人:XXX,X,XXXX年X月X日出生,X族,住址:XXXX。

  申请事项

  请求缓交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与XXX纠纷一案,申请人作为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现由于申请人 ,给申请人带来了无法克服的困难,目前申请人确实无力按时交纳诉讼费。故申请人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申请,请予以批准。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 XX 月XX 日

缓交诉讼费申请书怎么写

  二、申请缓交诉讼费的条件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当事人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经审查符合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立案之前作出准予缓交的决定。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三、申请免交诉讼费的条件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上述内容为大家简要分析了“缓交诉讼费申请书怎么写”这一问题。大家还应注意到申请缓交诉讼费时应提供申请书、预交诉讼费困难的证明材料、却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身份证等材料这些都是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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